赖氨葡锌颗粒

更新日期:2025-10-22 浏览量:21470
品牌名称
大鹏
产品类型
西药
批准文号
国药准字H44024173
产品规格
15袋/盒
零售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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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货价格
电话商议
生产厂家
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
经销企业
武汉同心茂源医药有限公司
招商区域
全国
招商单位
武汉同心茂源医药有限公司
查看介绍



    武汉同心茂源医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在武汉工商局登记注册,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,我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七雄路2号4号楼17层(1-8)。公司经营范围:中成药、化学原料药、化学药制剂、抗生

    素原料药、抗生素制剂。

    感恩、诚信、求实、是公司的经营理念,“仁义礼智信”是同心茂源人做人的宗旨,全体员工同心同德,团结一致,努力

    进取。通过为人类的健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而使“同心茂源”得到生存和发展。诚邀社会各界精英人才与我们携手合作,

    同心共创美好明天!





产品用途
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疾病。
适用科室
营养科用药
主要成分
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包含赖氨酸125毫克,葡萄糖酸锌35毫克(相当于锌5毫克)。辅料为:
作用机理
1.本品与铝盐、钙盐、碳酸盐等不可同用。2.本品可降低青霉胺及四环素类药品的作用。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用法用量
口服。1-6个月新生儿一日0.5包;7-12个月儿童一日1包;1-10岁儿童一日2包;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,一日3包;孕妇一日4包;哺乳期妇女一日5包。
性状剂型
颗粒剂
补充说明
【禁忌】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应按推荐剂量服用。2.应餐后服用,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。3.高氯血症、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4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5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6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7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8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可见轻度恶心、呕吐、便秘等反应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人体氮平衡的必须氨基酸之一,具有促进人体生长的作用;锌为体内多种酶的重要组成成份,具有促进生长发育、改善味觉的作用。
【执行标准】WS-10001(HD-0387)-2002
联系人
田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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